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伟创力MECH教育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3-27
为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联合高校和社会各界力量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地方社会的功能,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力”)特捐资发起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伟创力MECH教育基金”(以下简称“伟创力基金”),专门用于资助中国贫困地区学生,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完成学业。为规范该基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金的来源
1.本基金由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捐资设立。
2.后续经费来源为伟创力筹集,筹集的方式为自愿捐赠。
第二章 基金的管理
1.本基金由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管理,专款专用。
2. 本基金的审批工作由伟创力与基金会共同成立的审批小组负责。
3. 本基金审批小组由伟创力的财务部负责人,CSER、总经办负责人,MECH 基金会委员会代表、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基金会秘书处代表、基金会发展协会学生代表组成,组长由北师大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担任。
4. 本基金使用的具体活动策划和实施、评审组织等具体事务由伟创力与基金会共同成立的基金工作小组负责,基金工作小组负责收集、筛选、整理受助学生资料,并报基金审批小组审核。
5.基金会秘书处负责本基金的支出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单位:本基金由基金工作小组进行规划使用。
2.基金的使用范围:资助中国贫困地区家庭困难、学习优异学生接受基础教育,购买学习用品、校服、交通补助、生活费补助、学费补助、支教酬金,学校硬软件设施建设等。
3. 基金的使用依据:依据由伟创力MECH教育基金审批小组通过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伟创力MECH教育基金项目方案及方案预算合理使用本基金。
4.基金的财务报销制度:按照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涉及大宗商品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流程的项目,参照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基金的使用流程
1. 基金工作小组编制《项目方案》及《项目预算》。
2.审批小组审核《项目方案》、《项目预算》及受助学生申请资料等相关材料。
3.基金工作小组向基金会秘书处备案《项目方案》、《项目预算》及受助学生申请资料等相关材料。
4.基金工作小组执行活动方案和预算。
5.捐赠单位及基金会秘书处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
6.基金工作小组向基金会报告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
7.基金会秘书处向捐赠单位及审批小组反馈基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如双方理解有分歧应共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