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中德创意人才基金 设计学院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22
为加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促进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合作,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中德创意人才基金—设计学院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为规范该项目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金的来源
本项目基金由广州慧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捐资5万元、佛山市蚂蚁雄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捐资5万元、广州峰咨创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捐资5万元发起设立,共计15万元。
后续经费来源为社会筹集,筹集的方式为自愿捐赠。
第二章 基金的管理
1、本基金由基金会管理,专款专用。
2、本基金评审小组由负责联系设计学院的校领导、设计学院院领导、教师代表、基金会秘书处代表、捐赠方代表等共同组成,组长由负责联系设计学院的校领导担任。
3、设计学院负责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实验室设备的购置、使用、保管等工作。
4、基金会秘书处负责本项目基金的支出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单位:本基金由设计学院进行规划使用。
2、基金的使用范围: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计学院校企联合实验室家具、设备购置(含设计费、运费)等。
3、基金的使用依据:由设计学院根据基金审批小组通过的设备购置方案及购置预算合理使用本基金。
4、基金的财务报销制度:按照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涉及大宗商品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流程的项目,参照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5、固定资产管理:本项目基金购置的所有家具、设备,由设计学院按照学校固定资产购置管理规定采购,所购家具、实验设备计入基金会固定资产,设计学院向基金会提供购买产生的票据等材料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每年度设计学院项目负责人向基金会上报购置设备的使用情况,协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四章 基金的使用流程
1、设计学院编制《设备购置方案》及《购置预算》。
2、审批小组审核《设备购置方案》及《购置预算》。
3、审批小组向基金会秘书处备案《设备购置方案》、《购置预算》及竞价等相关材料。
4、设计学院执行购置方案和预算。
5、基金会秘书处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
6、设计学院须向基金会报告设备购置和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度须向基金会提交购置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数量、损毁等),协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购置设备达到报废条件须向基金会申请固定资产报废。
7、基金会秘书处向捐赠方反馈基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