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生援助基金(高州籍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各学院(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援助基金管理办法》,现启动学生援助基金(高州籍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家庭经济苦难: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或重大残疾;3.当地低保户有低保证明。)
3.在珠海就读本科院校的大一至大三的高州籍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和截止日期
1.学生填写学生援助基金(高州籍助学金),签名后与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感谢信等一起交到基金会办公室;
2.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联系人: 基金会朱老师,电话:3621805,地址:励教楼A10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