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3年度学生援助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1


各学院(部)全体同学:


  为帮扶我校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面向珠海分校和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立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援助基金”。本年度“学生援助基金”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因下列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因学生本人或直系家属身患大病、重病(病种范围参照医学界的相关条例和规定);


   2.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涝、干旱、台风等;


   3.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灾难事故,如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4.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等;


   5.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社会安全事件,如重大火灾事件等;


   6.家庭劳动力丧失,无稳定收入,如孤儿、单亲家庭、低保户、父母体弱多病、子女众多等。


   二、资助额度与标准


   1.本年度资助总额为人民币11万元;


   2.申请额度不超过1万元/人。


   三、审核机构


  本基金审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管理部门代表、基金会秘书处代表、学校合作医院代表、学生会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四、申请及发放流程


   1. 申请人或代理人12月16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部)或研究生分院提交《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援助基金申请表》(如本人无法填写表格,可由代理人代填,须附代理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或受灾证明等材料。


   2. 学院(部)或研究生分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12月17日前向审核小组提交申请材料(由学生资助中心代收材料)。


   3. 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援助金额,12月20日前交基金会秘书处。


   4. 基金会理事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12月31日前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学生资助中心 陈老师:6126792


       基金会 刘老师:6126876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援助基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中心


                       基金会秘书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