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0
校内各单位:
为突显我校国际化办学特色、体现教育公平,激励同学们积极进取、鼓励和资助更多优秀学生、贫困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全日制在校的优秀研究生设立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
2015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将资助参加牛津大学小学期项目(针对特困优秀学生)、莫纳什大学小学期项目、加拿大小学期项目、国际青年领袖成长营项目及国际中国学项目的学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 申请对象及条件:
1. 我校在籍学生;
2. 勤奋好学、生活简朴、品学兼优;
3. 有意向报名校级国际交流项目(包括牛津大学小学期项目、
加拿大圣玛丽大学
-
阿卡迪亚大学小学期项目、莫纳什大学小学期项目国际中国学项目及国际青年领袖成长营项目);
4. 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和表达能力;
5.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经学生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 资助额度与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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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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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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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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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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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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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学小学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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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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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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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费约
35500
元
特困优秀生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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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圣玛丽大学
-
阿卡迪亚大学小学期项目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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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
项目费:
25500
元
20000
元
/
人
|
3
|
莫纳什大学小学期项目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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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项目费:
24500
元
20000
元
/
人
|
4
|
国际中国学项目
|
5
|
20,000
|
4000
元
/
人
|
5
|
国际青年领袖成长营项目
|
20
|
10,000
|
500
元
/
人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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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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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基金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成绩单及英语水平考试证书;
4) 奖学金、校级或以上比赛获奖证明;
5) 社会工作、参加社团组织、公益活动证明;
6) 家庭情况证明:能证明家境困难的其他辅助材料,如低保证、学生处出具的证明等。
四、 评审机构:
基金评审小组由分管国际事务的校领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代表、基金会秘书处代表、国际交流项目专业教师等共同组成,组长由分管国际事务的校领导担任。
五、 申请及发放程序
1. 学生在向所在学院(部)递交申请(时间各学院自行决定);
2. 由学院审核、填写学生在校表现及意见,在4月24日之前推荐4至5名学生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 基金评审小组4月27日对获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
4. 基金评审小组4月29日对进入复试学生进行第二轮审核;
5. 基金评审小组综合学生情况确定获得资助名单;
6. 基金会理事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 公示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及金额;
8. 办理发放手续;
9. 获得资助并完成交流项目后,受助人须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递交《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成果汇报表》及相关材料;
10. 对提供不实信息、出现违纪行为的学生,将追回资助金并追究其责;
11. 受资助学生须配合基金会对该项目进行宣传。
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方老师,6126756;基金会:刘老师,612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