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文都教育助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25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文都教育助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发挥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的社会责任,资助贫困且成绩优异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自尊自强,自立自信,努力推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由广东世纪文都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文都教育助学计划项目,为规范该基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的来源

本基金由广东世纪文都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捐资发起设立,捐资金额:价值人民币199,2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其中:

捐赠2022考研公共课、四六级考前突破课程学位8个,14,400.00元/学位,352课时/学位,合计115,200.00元;

捐赠考研英语基础教材500套,单价168元/套(3本):(含英语基础教材,单价68 元/本;英语基础教材,单价42元/本; 英语基础教材,单价58元/本),总计84,000.00元。

后续经费来源为广东世纪文都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筹集,筹集的方式为自愿捐赠。                                                                     

第二章  基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基金由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  本基金的使用、申报与审批、信息发布等工作由基金会理事会成立的审批小组负责,报基金会秘书处备案。

第五条  本基金审批小组由基金会理事长、捐赠方代表、基金会秘书处代表、在校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组长由基金会理事长担任(审批小组成员组成可依具体资助活动实际情况而定)。

第六条  基金会秘书处负责本基金的支出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第七条  本基金的使用单位:由基金会根据捐赠单位(人)提交捐赠意向规划使用;

第八条  本基金的使用对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含珠海分校)全日制在校生。

第九条  本基金使用的具体范围:捐赠的2022考研公共课、四六级考前突破课程学位、考研英语基础教材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珠海校区全日制在校生。

1.课程:针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有考研意向,成绩优异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者优先);

2.教材:针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有考研意向的学生,基金会秘书处将组织学生组织在学一、学三饭堂前各摆摊1天进行登记发放,先到先得。

第十条  本基金的使用依据:依照基金审批小组审核通过的使用方案、预算及审核结果使用本基金。

第十一条  基金的财务报销制度:按照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基金的申报与审批

第十二条  申报:

申请2022考研公共课、四六级考前突破课程学位及助学金的学生须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如本人无法填写表格,可由代理人代填)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文都教育助学计划项目申请表》(原件),附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书、病例、贫困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向基金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审核:

基金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是否资助。

第十四条  备案:

基金审核小组向基金会秘书处备案申请及审核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执行:

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办理发放手续;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基金为资助型基金,无需偿还;

第十七条  对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追回资助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文都教育助学计划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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